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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到民办非企业单元、社会团体,从增值税减征到社会保险费延期缴款、阶段性减免,从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到外贸出口型企业退税,税收作为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应对庞大变乱挑衅的紧张本领,正在广泛惠及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成为当前同心协力打赢“两战”的有力支持。针对广大纳税人广泛关注的热门题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特整剃头布3月涉税涉费高频题目解答。1.1月发生的业务,小规模纳税人如今补开辟票,可以选择1%开具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治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贩卖收进,纳税任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尾从前,实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任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实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若该业务的纳税任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尾从前,应照旧选择3%征收率开具发票。
2.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管理吗?
答:实用《财务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白部门先辈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增量留抵退税的纳税人管理路径:首页—我要办税—一样平常退(抵)税治理—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
实用《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疫情防控增量留抵退税的纳税人管理路径:首页—我要办税—一样平常退(抵)税治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因此,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管理。
3.我公司为一样平常纳税人,提供生存服务,按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我公司1月份贩卖额60万元,已经开具了6%的增值税平凡发票,在2月7日管理增值税申报时,按照征税项目举行了纳税申报并缴纳了税款,后续申报应该怎样处置惩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治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四、在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将实用免税政策的贩卖额、贩卖数目,按照征税贩卖额、贩卖数目举行增值税、消耗税纳税申报的,可以选择更合法期申报大概在下期申报时调解。已征应予免征的增值税、消耗税税款,可以予以退还大概分别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耗税税款。”
你公司若选择更合法期申报,则可对2020年1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举行更正申报,将当期应实用免税政策的贩卖额等项目填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你公司若选择在下期申报时调解,则可在管理2020年2月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征税项目“开具其他发票”栏次或“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1月属期实用免税政策的贩卖额和销项税额(填为负数)、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填报1-2月属期实用免税政策的免税贩卖额等项目。
4.我公司享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以后,还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吗?
答:根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规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构造申请全额退还2020年1月及以后形成的增量留抵税额。
根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白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以下称“2号公告”):“六、纳税人按照《财务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白部门先辈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你公司按照8号公告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情况,不属于2号公告规定的退税后不得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实用范围。
5.个人代开辟票,可以选择1%代开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治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贩卖收进,纳税任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尾从前,实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任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实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天然人代开辟票参照实行。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要对2020年2月的发票冲红重开,应怎样开具红字发票?重开时是否能选择1%?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治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贩卖收进,纳税任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尾从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贩卖折让、中断大概退回等情况必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必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精确的蓝字发票。”
7.是不是只有个体户的小规模纳税人才气享受1%?
答:根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用3%征收率的应税贩卖收进,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实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实用于我省全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8.增值税一样平常纳税人提供修建服务,之前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如今调解到1%了吗?
答:根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用3%征收率的应税贩卖收进,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实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一样平常纳税人仍按原政策实行。
9.浙江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用5%征收率的业务能按照1%征收吗?
答:根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用3%征收率的应税贩卖收进,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实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对于5%征收率没有调解。
10. 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存服务免征增值税,申报前必要存案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治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二、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耗税优惠的,可自主举行免税申报,无需管理有关免税存案手续,但应将相干证实质料保存备查。”
因此,你公司无需管理增值税免税存案手续,自主举行免税申报即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必要提示的是,你公司应将相干证实质料保存备查。
11.社会保险费的延期缴款和这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题目的关照》(浙人社发﹝2020﹞13号),此中第一条规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单元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罗根本养老、根本医疗、赋闲、工伤保险,详细为:对中小微企业免征本年2月份至6月份(所属期,下同),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元(不含构造奇迹单元)减半征收2月份至4月份根本养老、赋闲、工伤保险的单元缴费;对企业(不含构造奇迹单元)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根本医疗保险的单元缴费,减征产生的统筹基金收支缺口由统筹地域自行办理,确保基金收支中恒久均衡。
以单元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行;到场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元、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构造参照大型企业实行。
第四条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谋划出现严峻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限期原则上不凌驾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减征政策和缓缴政策可以同时享受。
12.我是个体户,可以免征养老、赋闲、工伤保险费吗?
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题目的关照》(浙人社发﹝2020﹞13号):“一、阶段性减免企业单元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罗根本养老、根本医疗、赋闲、工伤保险,详细为:对中小微企业免征本年2月份至6月份(所属期,下同)。”
“对企业(不含构造奇迹单元)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根本医疗保险的单元缴费。”
“以单元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行。”
假如您是以单元方式参保的个体户,是可以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政策的,详细来说就是可以免征2-6月的企业根本养老、赋闲、工伤保险单元缴费部门;假如您是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户,则不能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政策。
13.关于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我们企业怎样检察是否被分为中小微企业?
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题目的关照》(浙人社发﹝2020﹞13号):“二、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分别根据产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尺度规定的关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分别办法(2017)》等有关规定实行。”详细名单和实行尺度由本地当局答应后导进税务信息体系。检察本企业的划型环境可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正式进进《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后,假如你单元是中小微企业,可以看到一个提示:“你单元按中小微企业范例免征。”
14.我们是民办非企业,可以享受2-6月的阶段性社保减免吗?
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题目的关照》(浙人社发﹝2020﹞13号):“一、阶段性减免企业单元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罗根本养老、根本医疗、赋闲、工伤保险,详细为: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元(不含构造奇迹单元)减半征收2月份至4月份根本养老、赋闲、工伤保险的单元缴费;对企业(不含构造奇迹单元)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根本医疗保险的单元缴费。”
“到场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元、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构造参照大型企业实行。”
15.申请社保延期缴纳怎么操纵?
答:必要申请延期缴纳社保费的,可在申报社保费时一并管理。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提交《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后,先不点击“全申报”,转至【我要办税】—【税务行政允许】—【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质料后提交申请,再转至《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页面完成“全申报”。
16.疫情期间,我们单元的报表逾期申报了,是否会受到行政处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多少步伐的关照》(税总发〔2020〕14号)第四条规定:“(十八)依法增强权益保障。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干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干记载不纳进纳税名誉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对行政复议申请人因受疫情影响延长法定申请限期的,申请限期自影响消除之日起继承盘算;对不能到场行政复议听证等情况,税务构造依法中断审理,待疫情影响消除后实时规复。”
17.我们单元是外贸型出口企业,2019年出口的货品在4月20日前没有收汇,估计到6月才气收汇,到时间还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吗?
答:根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白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未在规定限期内收汇大概管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大概管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管理退(免)税。”
因此,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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