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淮安市人社给出权势巨子解答
为贯彻落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张指示精力,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根据江苏省人社厅、财务厅、税务局团结印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关照》(苏人社发〔2020〕7号)以及江苏省医保局、省财务厅、省税务局团结印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根本医疗保险费的实行方案》(苏医保发〔2020〕14号)文件精力,整理了淮安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问答,以便各类企奇迹单元、中小微企业对照实行。一、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干政策重要包罗免、减、缓三大类。第一是“免”。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赋闲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元缴费,免征按单元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雇主缴费(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门)。
第二是“减”。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元、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元(不含构造奇迹单元)三项社会保险单元缴费。2020年2月起,对企业的职工医保单元缴费部门实验减半征收,减征限期为5个月,个人缴费部门不实验减征。阶段性减征政策的实行起始月份为2020年2月,不得延后实行。
第三是“缓”。受疫情影响,生产谋划出现严峻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的限期原则上不凌驾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实行期为2020年内。
二、哪些范例企业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
答:1.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元缴费部门的单元范围包罗各类中小微企业。对以单元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2.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元缴费部门的单元范围包罗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元、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构造和其他参保单元。
3.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元缴费部门的单元或职员不包罗构造奇迹单元(含到场企业根本养老保险的单元)、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
三、哪些范例企业可以享受企业职工根本医疗保险费优惠政策?
答:减征职工根本医疗保险费单元范围包罗到场我市职工根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包罗按单元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构造奇迹单元。
四、参保企业的范例怎样确定?必要企业提交资料吗?
答:参保单元的分别范例,将由各级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与工信、统计、民政、税务、金融、市场监视等部分通过信息共享比对确定,不必要企业提供相应的证实质料。
1.在本地当局主导下,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牵头通过与工信、统计、税务、金融、市场监视等部分数据共享,可以确定企业范例的,直接接纳相干部分的划型结论。
2.无法确定企业范例的,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尺度规定的关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分别办法(2017)的关照》(国统字〔2017〕213号)对企业举行划型,相干数据以停止2019年底数据为准。
3.假如现有数据无法满意企业划型必要,实验告知答应制,不增长企业事件性负担。
4.企业划型结论由统筹地域人民当局终极确认。
五、参保企业对企业范例分别效果有贰言的,怎样申请变动?
答:参保企业对企业范例分别效果有贰言的,可向本地社保包办机构提起变动申请。减免政策实行期间,对企业范例分别提出疑义、企业范例难以确定的单元,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index.html)下载填写《企业划型贰言申请表》,向管理参保登记的社保包办机构提交申请,包办机构汇总后,由各级人社局会同财务、统计、税务、金融、市场监视等部分、单元共同认定或核实确认。经认定或核实确认的企业范例与先期实行不同等的,对已征收或减免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予以退还或补征。
六、对所属期2020年2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是怎样处置惩罚的?
答:(1)2月份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包办机构按照阶段性减免、减征政策重新审定;(2)已缴费单元应减免、减征的单元缴费部门,按步伐直接退至原缴费银行账户,无需参保单元申请。单元补缴的2月份之前的社保费不在减免退费范围之列;(3)未缴费单元,由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重新审定的征收筹划发送至税务部分,各参保单元应于征收期内完成申报缴费。
七、企业分支机构怎样划型?
答:企业以独立法人为划型根本单元,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范例划型。
八、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实行限期是怎样规定的?
答:1.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元缴费部门免征政策实行期为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政策实行期为2020年2月至4月。减免政策实行期为费款所属期,参保单元补缴减免政策实行前的欠费,预缴减免政策停止后的社会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参保单元补缴减免政策实行期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2.阶段性减征职工根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实行限期为2020年2月至6月,减免政策实行期为费款所属期,企业补缴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实行前的欠费,以及预缴此次阶段性减征政策停止后的费款,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
九、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期间是否必要向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管理继承申报手续?
答: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各用人单元仍应依法向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管理申报手续,推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任务。
十、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必要管理什么手续?
答: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符合减免条件的单元,免填单、免申请,在审定缴费环节主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十一、企业在缓缴期间可以申领养老、赋闲保险报酬吗?
答:可以,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赋闲保险报酬的,单元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十二、企业在减免或缓缴期间,其职工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报酬?
答:已管理参保缴费登记的用人单元,在按规定减免或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干报酬。
十三、工程建立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吗?
答: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立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元举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详细盘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筹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天数占其筹划施工期天数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筹划施工期天数及起止日期依据到社保包办机构管理参保登记时提交的工程施工条约审定。对确受疫情影响,导致筹划开工时间延期到减免期内的工程项目,在向社保包办机构提交项目开工日期变动的相干质料,经核实后,可参照上述规定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十四、企业在享受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同时,可否再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受疫情影响生产谋划出现严峻困难的参保单元(含到场企业根本养老保险的奇迹单元),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享受减免政策后发放工资临时有困难的用人单元,在与职工协商同等后,可同时申请缓缴应代扣代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门,缓缴期间不纪录职工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其补缴到账后计载个人账户并从到账次月起盘算利钱。缓缴政策实行期停止2020年12月,缓缴限期原则上不凌驾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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